第三十七章 叶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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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车上有一股子黄山毛尖的茶叶香,去往衢州常山的路上,车上坐着不少山区小农采茶人,路上经过休息区,许多人从背包里拿出茶杯,灌着四分之一多的茶叶,热水一冲,香得让人眩晕。陆旭秋靠在后几排的椅背上,比上一次晕车的感觉要好些,汽油味被茶香覆盖了,闻着闻着还就这么睡着了,到了傍晚四点多,才到常山县。 然后又换了辆更小的车,七八人的面包车,度假村的路还没修好,过山隧道工期本没那么长,想必出了岔子,只能走盘山公路,一路很颠簸,又这么一圈圈地绕,陆旭秋胃里直翻酸水,还好他把车窗摇下去,几乎是把头全部搭在窗户外面,大口大口呼吸空气,才稍微缓了缓,等绕了大概一个小时,终于另一座山头见到了那栋漂亮的木头屋。 远远地看是木头屋,其实是仿造的。里面一层都是用钢框架定好型,浇筑了水泥,外砖使用藤条加上竹条竖着铺满,屋顶是纯水泥砖,搭了个斜顶铺上了两层茅草,假模假样的装成茅屋顶,前门的廊柱吨了两根大木头当支撑,窗户用桃木打的结构,没雕镂繁复花纹,只是最简单的百叶窗形状,大门特意刷成棕木色,朴素而厚重,整体来说这栋屋子在这深山里并不花哨醒目,但和一路上寥寥的简陋农家相比,足以显示出屋主的别具匠心和不容小觑的财力。 木头屋坐落在斜坡的半山腰,陆旭秋缓了缓尾部的不适,拖着行李箱慢步走着,夕阳逐渐落下,余晖落满田野,如画一般美丽,一来到这个地方,心瞬间静了下去,原先路上那许多说不明的情绪,淡了很多。 还未靠近大门的篱笆院,嗅到一阵芬芳,左边的花圃种着嫩黄的月见草,花瓣比油菜花要大上一圈,颜色浅淡优雅,更像是参了水的鹅黄,去年这里满满都是艳橘色金盏,想必是某人喜新厌旧换了新的花样。 院门没有锁,就一根布条栓在凹陷处,他刚推开门,散养在园子里的德牧朝他汪汪大叫,个头又胖了一大圈,一身膘肉很是凶悍,龇牙咧嘴,目光尖锐,若是普通人看了早就双腿打颤了,陆旭秋呵斥一句,抬手指着它的鼻尖,可眼神却是柔和的,“大圆儿!” 狗子听到自己的名字,耳朵动了动,瞪着他嗷嗷叫了两声,嗅着味道隐约熟悉,爪子收了收,绕着陆旭秋转了两圈,终于认出他来,随后尾巴摇得欢快至极,又发了疯的狂叫不止,疯狂朝他身上扑腾,舌头在他手臂和掌心舔个没完,像德牧这样的大型犬一旦软软放下戒备,呜咽几声,是真的呜呜叫,如同人类撒娇的语气,换谁都招架不住。 陆旭秋心情大好地抱起猴在身上的德牧,跟抱孩子似的,一个劲地撸着他身上的毛发,虽然德牧没别的犬种毛发柔软,但搓起来手感特别好。 “小秋!”听到院子的动静,屋子的二楼传来一声招呼声,陆旭秋还没看清他的身影,只听到咣当的脚步声,间或撞到什么家具,重重的咣当声,可人压根没空捡,从楼梯上一路狂奔直到推开大门。 赤着脚的男人,没有任何迟疑地直奔他跑来,然后一把顶开德牧,完全不在乎自家狗子的心情,鸠占鹊巢扑进了陆旭秋的怀抱,比大狼狗还要粘人热情。 “你这拖鞋也不穿。”陆旭秋无奈地拍了拍他的头。 怀里的男人压根不在乎,他乐不可支哪管的了这么多,抱着他的臂膀,一脸心满意足,嗅了嗅他衣服上的味道,抬起头说道,“你高了好多。” “是吗?” “是啊。”男人举起手,比了比自己的头顶再伸向陆旭秋,两人差了大约十几公分。 现在的陆旭秋大概183了吧,照这个窜长趋势,明年岂不是就187了?可恶啊,现在的小孩发育可真好。男人愤愤地想着。 “怪不得,感觉你又小了点。”陆旭秋笑着调侃了两句,他用手搓了搓他的头发,就像刚才摸德牧一样。 原先还记挂身高差有些闷闷不乐的男人忽然被这么温柔的抚摸,脸一下子就红了起来。他抬头注视着年轻的男生,发现对方也笑意盎然地看着他,五官已然褪去一部分的幼稚,剩下的更多是这个年纪的青涩。 身材高大,四肢修长,因为常年练习跆拳道,大腿和手臂都有着饱满的肌肉,不是那种在每日泡在健身房举铁的粗壮,外表上看,一点也不显得明显,可是只要伸手摸摸他的胳膊或者就这么环抱住他,就能感受到那种邦邦硬的胸肌,以及深处蕴藏着的能量。 何况,陆旭秋……也比之前要帅了许多。 不到一年,整个人成熟了不少,眉眼中戾气渐渐消散,说话的语气沉练稳重,虽然他早就少年老成,可这次似乎更像是经历过事情的干练。 有时候男人的帅不单单是骨相或是皮相,气质也会渲染魅力。 越看越是心跳加速,他的双颊红得发烫,环抱住的手也捏紧了他的衣服。 “走了进去吧,别着凉了。”陆旭秋并没感觉到男人的异样,拍了拍他的肩膀,随后一只手提着行李箱,一手揽住他的肩膀进了屋子。 熟悉的客厅一如既往的乱七八糟,沙发上到处都是衣服,鞋子东倒西歪地堆在门口,圆形的花梨木茶几上药罐的盖子都没合上。 唯一变化的是背景墙上的风景画,油墨未干,空气里泛着一股油画专有的味道。原来这里挂着一副秋日峡谷,现在换成了山林溪涧,右下角还是男人特色的龙飞凤舞的签名——沛元。 “感觉如何?” 陆旭秋专注地看了看,点点头,“说不出哪儿好,但看着很舒服,感觉就是你的水平吧。” 这种不似吹捧更似吹捧的赞美让男人很受用,他得意地抬起头,挑着眉毛自信满满。当然如果陆旭秋说出什么批评,他也不会放在眼里。 他一向臭屁,对自己自信过头,如同他的名字,叶沛元,听着就是精力旺盛,充满活力的性格。 “那可不,我这写生都小半年了。”叶沛元咧着嘴哈哈大笑,自卖自夸起来,“一会儿你去楼上画室看,我还有好多,讲道理,这幅也就一般般的水平吧。” 陆旭秋外行人看不明白,眼前的这幅画运用了大量层次分明的绿色、墨绿、树绿、草绿、湖绿、青绿……几十种各种微弱变化的绿色互相交错,将透视和明暗关系表现得很清楚,森林是杂乱的,而呈现在画上的树叶却一点也不杂乱,功底十分深厚。 “你本职工作不做了啊?”陆旭秋听这意思是耗在画画这事上有段时日了,“最近没接活吗?” “懒得接,我才不给袁狗那帮子垃圾房地产商画烂尾楼呢。”叶沛元嗤之以鼻,顺手拿起桌子上的香烟点了一根,他个头很娇小,气势却很足,明明170的身高还不到100斤,脱了衣服勒骨分明,瘦得跟只流浪猫儿似的,但偏偏骨子里是个刁钻较真又偏执强硬的个性,对别人狠,对自己下手更狠。 看着眼前抽着烟却更像是恶狠狠用牙咬着烟嘴的叶沛元,忽然,他想起昨夜拥抱着的男人。 他们两都很喜欢抽烟,男人抽烟时,表情带着茫然和淡漠,食指和中指无力地夹着,有时候甚至感觉随时随地会掉下来一样。当然,他的个子高些,身材也很匀称,如果穿着西装倚在门外抽烟,就像拍杂志似的好看。 想起离别前,他吻着男人好久好久,那种眷恋连他都有些吃惊,不过陆旭秋更愿意把这种不舍的情绪归于男人太好抱了。 闭上眼,他几乎能一点不差地描绘出陆维倾的模样。该瘦的地方很瘦,手腕和锁骨很纤细,被锁链扣住的模样很是好看,该肉的地方又带着肉感,比如屁股,挺翘圆润,从后面侵入能感受绝佳的视觉和触感效果。当然,还有那个销魂的…… 陆旭秋痴痴走神的表情被叶沛元一下子看穿,他瘪着嘴角,语气不爽地说道,“喂,也不必在我面前想别人吧。” 陆旭秋恍然清醒,略带歉意地说道,“不好意思。” “你啊,跟去年比真是更加不如了。”叶沛元从鼻子里哼了一声,用手弹了弹他的额头,话语里多是嘲讽,“就你刚刚那写满心事的表情,我还以为是失恋了呢。” “不用这么夸张。” “你确定是我夸张吗?”叶沛元不屑地勾起嘴角,他的眼睛很狭长,不高兴的时候看起来很像挑衅和嘲讽,若是挑衅那就更显得乖张戾气了。 陆旭秋不吭声,表情收敛,肃然起来,他不高兴这个说法,两人互相对视,最后以叶沛元的退让而告终,他别过身子,头也不回地朝楼上走,自言自语说道,“算了,你是个笨蛋。” 这句话要是听不清也就算了,偏偏不重不轻,落在陆旭秋耳朵里刚刚好,他莞尔一笑,那点不愉瞬间散了,望着这个有些倔强又生着闷气的身影,和他们头一回相见时一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