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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八章 你也配!

    直入七杀道,初踏黄龙府。

    要想抵达大禹王朝割献六城之一的阳凤,还需翻过一个较为低矮的山坡,自那座小山后的一处狭隘谷口北行,方是去阳凤城最快的路径。

    黄龙府面南第一山,照狼山。

    本名大龙山,后因“龙”之一字与天烛国护国神兽烛龙相冲,故改为“照狼”。

    照狼山北部有座最是知名的山谷口,两狼嚼羊口。

    该地又被唤作“羊入狼口”,整体呈现南北走向,东西两崖有奇峰怪石,陡峭如壁,双双对峙,两山夹一沟,地势异常险要,十分适合埋伏大军驻扎,屯兵于此,有事半功倍之效,可令敌军有来无回,如同羊入狼口。

    谷内幽深纵横,且伴随阵阵阴煞寒气,仿佛是那些身死谷中的兵将们阴魂不散,终年在此飘飘荡荡,可闻哀声。

    昔年狼煞大将军魏魁手下得意部将,杨先胄的亲哥哥杨金叶便是身死于此地,遭到天烛国军队在东西崖口伏击,两侧高壁之上有万箭齐发,绰号“无敌校尉”的杨金叶撤军不及,惨遭上千支羽箭钉穿身体,死状极是狰狞可怖。

    传闻狼蛮族军队在事后分解其尸体以泄愤时,竟不可思议的发现,他胸膛里的那颗心脏,虽被不下百只利箭贯透,却仍持续散发着余温,内部有热血流淌,着实令人感到震撼。

    骑马行于照狼山两狼嚼羊口,切身体验着听闻已久的谷中阵阵阴风以及诡异哀嚎,魏颉和苍参二人方知传言并非虚假。

    “不寒而栗”四个字便是二者此刻情况最好的诠释写照。

    “老魏,你说这人死了,胸膛里的心脏还能接着跳动,这样的事情,能信么?”骑着白马白义的苍参想起关于杨金叶的那个传说,忽然发问道。

    魏颉低头想了想,“或许有可能,大业未竟,志气未成,却凄惨陨落丧命,死时胸中尽是遗憾,满腔热血无从宣泄,那样的话,说不定就算是死了,心还是会继续跳一段时间的。”

    苍参点了点头,对此说法表示赞同认可,喃喃道:“有道是壮志未酬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老魏,你也姓魏,肯定听过那个绰号狼煞的碎肉城守将魏魁,狼煞魏大将军可是个真真正正的大英雄啊,他为了击退耶律巫沉的十几万铁骑重军,不惜在城头兵解自身肉躯,本命元神粉碎而亡,堪称壮烈绝伦!那等传奇英雄人物死的时候,想必心里的遗憾还是不少,恨自己不能永远镇守中原疆土,恨北方狼蛮族人南下侵扰,恨自己大事尚未完成,便要……唉!”

    魏颉其实在少咸山青铜峰上手刃慕容击筑之时,便有跟那位天狼府持节令直接挑明过自己的身份,乃是那大禹王朝碎肉城殉城守将魏魁之子,只是当时是他压低嗓音沉声出言,且周遭喊杀冲奔声实在太过嘈杂,身在远处的苍参忙着埋头厮斗,故而没有将那番魏颉的自述听入耳中,所以并不清楚魏颉其实就是大禹英雄狼煞魏将军的亲生儿子。

    赤骥背上的魏颉也不愿与之表明真实身世,毕竟魏魁已死,碎肉城已失,连王朝蓟州都已不复存在,自己这么个一事无成的浪荡游侠儿,绝无回天之力,多说也没什么用场,红绸年轻人也不搭话,一直手握着缰绳,始终默然无言。

    青衫剑客苍参却是越说越激愤填膺,豪气满怀,忍不住拔出了腰间的地灵神剑,翻身跃下了白马的银鞍后背。

    飞速冲向一侧的高耸崖壁,以滚滚剑气肆意轰绞起了谷内怪石,场面霸道无比。

    气机磅礴汹涌如江流,坚实壁垒遭到严重崩碎,石块碎屑纷纷乱溅,其声极端震耳,每一次出剑,仿佛都在诉说着这名青衫侠客对这荒唐世道的不满与愤怒。

    苍参在以此举快活泄愤过后,情绪总算是又平稳了下来,不再似适才那般激动震怒,雷霆癫狂,难以遏制行动。

    青衫剑客心情稍好了几分,趁着意气尚在,摘下腰间别着的那只雪白色酒葫芦,往喉咙里灌了几口酒水,然后又含了一大口,“噗”的一下,将那口酒尽数喷在了地灵剑的翠绿刃身之上,清酒洗刃,更显得那柄天下八大神剑之一的地灵锋锐无双,锃亮异常。

    这时,身穿红绸的年轻剑修魏颉竟也跟着掠至了此地。

    他稳稳站定在苍参的旁边,旋即拔出青霜剑,右手把持青刃神剑,以青光阵阵的锋利剑刃对准自己左臂。

    神剑青霜可视一切体质如白纸,包括刀枪不入的青龙体魄。

    毫不留情的那么深深一割,青芒闪动,利刃登时便在魏颉胳膊之上剌出了一道甚长的口子,其状煞是血腥可怖!

    青衫客苍参大吃一惊,瞪着眼睛,连忙发问道:“老魏,你……你这是作甚?为何要自伤身体啊?!”

    左手小臂处鲜血淋漓的魏颉忍着痛笑了笑,任由泉涌般的血液自伤口处流下,淌得一地都是,年轻人解释道:“这座羊入狼口,是狼煞魏魁麾下大将杨金叶的殒身之处,更是魏家军北征路上死伤最为惨重的地方,满山谷口内尽是英雄义士们的亡灵,我初来此地,也没带什么伴手礼,就用自己的淋漓鲜血来祭奠那些抗击北虏的勇士英灵吧!”

    说罢猛地挥右臂一振,震散了青霜剑之上沾着的血渍,继续道:“苍兄无须在意,我体内的那股道门青云真气,乃世间疗愈伤口的圣物,可极大程度的加快自愈的速度,大概两个多时辰,这剑伤就能修复如初了,没事的。”

    苍参低头看向魏颉的左臂上,果见那道既深且长的伤口处有青绿色的气机外渗,流血的速度很快就变缓,显然不多时就能完全止住了。

    青衫剑客苍参由衷的竖了个大拇指,称赞道:“老魏,你这体魄本就已如此强悍了,再加上此等无敌的自愈能力,试问这世上,还有什么人能杀得了你?”

    魏颉用微微一笑作为回应,将青霜剑重归墨鞘,往左臂剑伤处瞥了一眼,笑道:“有的,我这青龙体魄固然能强化我的肉身骨骼,但对面专攻元神的招式依旧没有抵抗力,而且一旦陷入包围圈中,持续运输真力而不换气,被大量敌人围杀,体魄的损害率就会大幅升高,顶多就只能帮我挡下几次致命伤罢了。至于我的这份青云真气,就更是鸡肋的马后炮了,与人厮杀之时,本命真气在大周天内循环奔走,根本没有运施这青云之气的余地,至于打完以后,那用不用也就问题不大了,你说是吧?”

    苍参点了点头,对魏颉的这说法表示认可,举起了右手里握住的那柄地灵剑,盯着翠绿剑刃之上的水痕,胡茬满脸的束发汉子自言自语道:“我曾经听过一个句子——美人心,需以酒来煮;杀人剑,当以血来磨。老魏你以血磨剑,祭奠谷中亡魂英灵,实乃人间少有的豪情壮举,实在令人钦佩,我苍参远不及你这般精神境界。我现在脑子里正想着,若我的秀秀能站在这儿,美女相伴,佳人作陪,让我用这酒水来煮上一煮,那该有多好多惬意啊?哈哈!”

    怎成想,远远出乎苍参的意料,说话之间,竟当真有一名骑乘着青鬃骏马的白衣女子,朝着这边缓缓行了过来。

    自古纯色衣服最是难以驾驭,非姿容气态顶尖者,无可轻易穿之,否则必要被衣物所压。

    那名骑行女子一身顺滑绸衣,呈无暇无垢琉璃白,纯洁泛光,风姿绝代,全然不似凡间俗人。

    腰间悬雪色冰晶长剑,胯-下骏马则通体皮毛碧如翡翠,如斯奇特的毛色,举世奇罕。

    待青马行近后,魏苍二人总算彻彻底底看清楚了那白衣女子的外在长相。

    此女子生就雪润凝肌,面部五官若白璧雕琢而成,精致无伦,美得可谓是惊心动魄。

    螓首似玉板,长眉若翠羽,凤眼藏琥珀,朱唇点樱桃。

    身材凹凸有质,蛮腰细腿,胸脯之丰,低头难见双足。

    有清华水木之气,幽谷兰花之质。

    千秋,能容一瞥之惊鸿。

    万载,方可一睹之绝色。

    亲眼见识到此女那份惊为天人之容,以及倾国倾城之貌,魏颉和苍参都大受震撼,两眼只要一盯上,就无论怎么样都放不下来了。

    魏颉暗自将那骑马的白衣女子,与自己生平见过的那些绝世美女相互比较,只觉盈盈岛仙子沈腰弱其三分“烟火气”,天下第一花魁窦妙逊其三分“英武气”,楚瀚老将军儿媳妇鱼氏差其三分“浩然气”,皆不可与之一争高下。

    若天下女子满分有二十分的话,那这名白衣佩剑的女子,最少也可评上十九分半!

    苍参亦被那长发女子的容貌和气度深深吸引住,双目发直,用力咽了下口水,出言感慨道:“这样的女人若跟了我,让我明天就暴毙,那也是心甘情愿的啊!”

    魏颉眉头一皱,问道:“你不要你的王一了?”

    “那自然是要的,秀秀对我而言大过于天,岂有不要的道理?只是这女的实在是长得太过美绝人寰,好看得没天理,我忍不住过过嘴瘾罢了……”

    青衫客苍参说着便主动走上前去,向那个可令世间男子眼红耳热,叫天下女子自惭形秽的白衣女剑客,拱手打招呼道:“在下姓苍名参,字曲陌,江湖人称风流潇洒玉面小青龙,不知姑娘能否赏脸,和在下交个朋友?”

    岂料马背上的白衣女子目不斜视,竟连多看苍参几眼的心思都欠奉,那双如泉水般清澈的明眸,始终注视前方的路面,娇翘秀鼻“哼”的吐出了一气,口音冰冷不带半分热情,容颜胜过天庭仙子的她,仅是缓缓说出了三个字:“你也配!”此地无银三千两的江湖谪仙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