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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五章 撞大运

    在青雷雪山之上,魏颉和苏羽白的两匹坐骑被威压活活震死,双双当场暴毙,都被就地挖坑掩埋,现在他们迫不得已,只能徒步而行,继续北上赶路。

    在北上途中,他们又花银子购买了两匹胡人的马匹来骑,这种“胡马”非常名贵,那句著名诗句“不教胡马度阴山”就说明了胡人之马无论是脚力还有耐力都属上乘,这恐怕也是北国铁骑南下之时能够那般势不可挡的原因。

    因为苏羽白还没有六阶凝丹境,无法御剑而行,魏颉若耗费精力帮助她御剑,则会又费时又费力,所以二人都选择了再买马来骑,反正不缺银子。

    这日,两人两马行上了燕云府和大汗府的边界之地。

    这里有一座宝山,名叫“七莲”,多年以前还叫做“万宝山”,顾名思义,此山之上有大量珍奇异宝,数不胜数,后来据传闻,在山巅的某处山峰,竟不可思议的从石头里生长出了七朵神圣宝莲,焕发七色,极其华美缤纷,红橙黄绿青蓝紫七色,故此山也改名为“七莲山”。

    由于特殊的海报气候原因,此山的天时地利和其他山脉迥然不同,山巅有白皑皑的积雪,而山间或是山脚下则有花香鸟语,一派春机盎然的美好景象,魏颉和苏羽白二人选择在靠近山脚下的某个位置,借助山间丰沛鼎盛至极的灵气来修行练功。

    苏羽白目前已经是五阶脱俗境大圆满,半步仙品修为,而魏颉已有六阶凝丹,膻中府海内的真气雄厚无比,再加上颇为擅长一些内功修行法门,便主动帮助苏羽白提高内息水平,以加速破境的速度。

    两人在花香四溢的山间,耳边听着啾啾鸟鸣,对坐在草地上,四掌贴合在了一起,闭目练习功法。

    魏颉昔日还不会道门功法碧泉经的时候,就曾通过此等法门,联通两人的大周天脉络,来帮助不慎溺水的白龙剑窟大少爷龙彦。曾经有过经验,故此能够比较轻车熟路的就完成了内息的沟通连接,把自己和苏姐姐的内在经络连在了一起,紧紧相连,生死与共。爱阅小说app阅读完整内容

    这等加快内力提升速度的秘诀可谓得天独厚,若非魏颉内力真气的量足够多,还真就没办法使用,待到什么时候苏羽白也突破仙品的修为,用不着骑马走路,也和剑仙一样朝北海暮苍梧了,那么魏颉也就不用再如此麻烦的帮着苏羽白练功了,万事大吉,前途光明。

    但那须破了境再说,至少现在,还不行,还需要马来当代步的工具。

    二者在坐而习练功法,两匹胡人蛮马就那样拴在一旁的树上。

    天空中忽然划破了一阵极其嘹亮的鹰隼鸣叫之声,声音激昂亢奋,颇具威武气势。

    一头体格甚巨的大雕赫然现身,速度极快,堪称电掣一般,它外观华美俊气,其首似龙,不类凡间俗鸟,倒像是仙家爱宠,羽毛浓郁且根根金黄,焕发光彩,不可思议。

    世上鸟类千万,魏颉从未见过如此古拙雄奇的威猛猛禽,北国物产匮乏不似地大物博的中原,原来也不是一味的蛮夷荒地,但是倒也不缺这类奇异神妙的物种!

    那只算上翅膀少说也有不下十丈长短的“龙头”金雕,用两条奇粗的结实大腿,猛地扑了过来,一下就把两匹高大蛮马给擒抓了起来,嗷嗷腾空而飞。

    只不过是眨下眼睛的功夫罢了。

    魏颉和苏羽白自然知道自家的坐骑被金羽大鸟抓走,但奈何当下如此情况,两人大周天紧密相连,内息正在其中稳稳流淌,无法抽出身来,否则定要受到不小的伤害,所以不得已只能放弃追赶,任凭那只巨型龙雕把刚买来还没多久的胡马给抓走了。

    约莫过去了半炷香的时间,有一个身穿血迹斑斑白衣的长发男子走了过来。

    那男人生了张方面大耳的容貌,面红耳赤,其样子倒有些类似三国时期的蜀国关二爷,只是此人长得过分丑陋猥琐,大嘴小眼,眼呈三角形,小小的尽显凶光。

    白眉白须白发,都是奶白色的颜色,和中原照雪剑仙风流有些相像。

    不过就他长相,若真要和风流比一比,两人之间估计还差了十个何不胜。

    红面白发的男人左手擒着那只已然死去了金雕,右手之中则紧紧握着一柄长剑,那剑极为细长,焕发出多彩光芒,且隐隐有一层不同凡响的“血气”覆盖在上面,煞性非凡。

    那人慢步走进后,一把将把刚打死没多久的金雕扔到了一边,上下将盘腿坐在地上的苏羽白打量了一通,露出一脸异常猥琐的丑怪表情,嘴里则称赞道:“我南宫丰羽今个儿真是行大运了,出门帮石大人抓只金雕,竟能给我遇到这样的极品尤物,真是妙极了!老天爷开眼呐!”

    魏颉一听到“南宫丰羽”这四个字便即明白了过来,此人究竟是何身份。

    燕云府有持节令名石儆皇,此人认了北庭女帝诸葛长雅当自己的干娘,自封“儿皇帝”,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太多次喊别人当娘,心里有些不平衡,竟一口气收了十二个义子,其中战力最强、杀力最猛,在整个燕云府乃至北庭被可以称得上是数一数二的强者,复姓南宫,叫做丰羽,绰号“血翎剑仙”。

    这个南宫丰羽今年才不过三十岁的年纪,和南院英雄府绝顶山“剑王”王阳煦起名,被世人唤作“北血翎南剑王”、“老阳煦少南宫”,修为境界目前已达天罡境,纯粹剑修。

    数年前曾仗剑南下,去挑战那个在“南青北白”中和上官白檀名气相仿的江北桃花剑门门主风流,结果败得一塌糊涂,差点把命都丢了。

    他侥幸逃回中原后,开始肆无忌惮的到处散布各种谣言,说照雪剑仙的妻子花容行为尤其放荡,甚至还主动来勾引他,被他南宫丰羽嫌弃以后拒绝了,真是个可笑至极的荡-妇!

    还说那个姓风名流的家伙也不过如此,剑道水平不过尔尔,第二次只要自己去和风流打上第二次,那么自己无疑可以获得胜利,摘下那颗白发人头。

    还装模作样的把头发眉毛-胡须都染成了奶白色,并自己给自己起了个绰号,叫“血翎剑仙”,对应风流的“照雪剑仙”。

    说他风流一人占尽天下天罡境剑修八斗风流,那么他南宫丰羽就一人,便可独占世间八斗血气。

    还把自己的佩剑,也就是那柄在整座燕云府最有名的传世武器,改名为“总被雨打风吹去”,名字出处自然是那句“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意图显是彻底击败风流,把中原剑客之风流打得雨打风吹去,一逞北国豪杰威风。

    每年初春的时节,这位血翎大仙人,总会一边独自仔细磨剑,一边用身边的人能清晰听到的声音表示,而今这个节气,天烛飘雪,不知南国江北之地,可有桃花?风流的脖子是否已经洗得干干净净,准备好让自己来砍上一砍了呢?

    众所周知,风流虽名叫“风流”,但其实他用情极深,一生只爱妻子花容一人,从不惹草沾花,也不水性杨花,即使中原大地爱慕风流的女子可媲美思恋天下第一美男子的聂柔的花痴少女,但风流就是能够做到对她们都视若无物,觉得那些人都是些可笑的粉红骷髅,一群花瓶,不值一提,连自己爱妻的一根脚指头都比不过,绝没有资格当自己动心。

    天塌地陷,风流都不会背叛七彩姮娥花容。

    正好相反,南宫丰羽就和风流走了另一个极端,他生性极其好色,多年来玩弄的女性数目之多,只怕要远远超过风流的追求者,这厮常年出入花丛烟柳之地,是天烛北庭各大青楼的老顾客。

    甚至他当初拜了燕云府“儿皇帝”石儆皇当个干爹,其中有很大的一个原因就是,希望自家干爹能给自己当靠山,这样就可以很方便的强抢良家民女,而不会被官府专门针对,朝廷会因为他的身份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风流有多么专一深情,他南宫丰羽就有多么视色如命。

    这些年,不知有多少人在背后暗中戳南宫风土的脊梁骨头,说他整天只会动动嘴皮子,嘴上表示要去问剑风流,可好几年来也不见什么动静;还说他一天天的就知道玩女人,废物一个,不务正业,从来就没正经事儿,就知道抱石儆皇石大人的大腿,简直就是丢自己和石大人的脸!

    可不管别人在背地里嚼多少下舌根子,南宫丰羽永远都是都是我行我素,从来不会听他们的屁话,女人照样玩得不少,至于南下挑战风流的时间线,也永远都是在一直往后延长,遥遥无期。

    别人拿他当恶人,他拿别人当傻子。

    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南宫丰羽素来都觉得自己行事相当明知,自己这么多年走的每一步,都可以说是走对了,很对,对得不能再对。

    当初去练剑,练对了,因为自己是真正的天纵之才,禀赋过人,二十出头就有了地煞境的剑仙造诣,百年未有一例。

    后来南下千里迢迢去和风流打,打对了,了解到原来中原剑道是这般高强霸气,先前还真是小瞧了南边的人。

    输了以后,双膝触地,跪在地上痛哭流涕,哀声恳求风流放过自己,也求对了,风流果然心慈手软,不愧大侠二字,放自己安然无恙的北上回国了。

    回国以后大肆宣传自己和风流的那一场大战,更是宣传对了,让无数人都知道了他“血翎剑仙”的鼎鼎大名,也为之后成为石大人的义子做了铺垫。

    给石儆皇当干儿子这件事,那更不用说了,简直就是棋高一式,妙手一招!

    北国南院有折腰山收集江湖气数的缘故,所以北庭强者历来稀缺,石儆皇有巨大的野心,想要未来从干娘诸葛长雅的手上继承过整个天烛国,所以他手底下必须要有一个天罡境的强者作为护身之人。

    那时候已经达到地煞境巅峰的南宫丰羽无疑是一个绝好的选择,石儆皇厚着脸皮,去求自己的义母诸葛长雅,接着又南下去了英雄府,跟折腰山诸峰共主的诸葛老大要了一缕剑道气数,以此帮助南宫丰羽顺顺利利跻身为八阶舔干净。

    这些年来的每一步,南宫丰羽都走得很对,选择得极度明智,每一点儿所谓的“红利”他都抓在了手里,半分机缘都没有让它白白溜走。

    对此,血翎剑仙自我感觉极好,觉得自己恐怕就是天命归属,天之骄子,命中注定大富大贵,该当闻名天下。

    不出意外的话,而今三十岁便已是天罡境的自己,在五十岁之前即能跻身陆地尘仙境界,等到那个时候,风流也才不过花甲左右的年纪,应该还活在这个世上,那么届时自己就必定毫不留情的纵身前往桃花剑门,跟风流再度一较高下,一雪前耻,报一报当年的败北跪地之仇了。

    “总被雨打风吹去”这柄宝剑,就当真能令他照雪剑仙风流被雨打风吹去了。

    虽确实觉得自己每一个选择都堪称对之极矣,但南宫丰羽还是有一个小小遗憾,当年去往中原的时候,为何没有去找那个软骨山的五拜神教教主彭簇,为何不去跟彭教主讨要一点儿关于男女双-修的法门?

    如果真的讨来了,自己在修行路上不就可以一日千里了吗?唉,真是可惜,大大的失策了呀!

    南宫丰羽心态挺好,遗憾固然有之,但从不会影响自己的顽强心境,即使没办法抓何种鼎-炉来进行修炼,但每天都能跟不同的女人行鱼水之欢,那也足够爽快,足够风流了。

    风流他算个屁的风流,我南宫丰羽,才是真的风流!

    就比如说今日,南宫丰羽自觉真真是撞到了大运,因为义父石儆皇心血来潮,说想要吃只存在于传说中是龙头雕的肉,向来极其孝顺的乖儿子南宫丰羽便主动请缨,来到了燕云府最北部的七莲山上,为了给石大人抓捕到一头金雕来食用。

    本来他以为那等号称比白虎都要稀缺的物种,注定要耗费好一番功夫才能抓得到,但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可真是全都不废功夫,一抓一个准,行上山来还没两个时辰,就给他擒到了一头如此珍贵的龙首金雕,回去以后免不了让义父大人好生赞誉自己的能力一番,奖赏什么的当然是少不了的,他南宫丰羽也不缺别的,就缺女人,那种东西,理所当然是多多益善的了!

    这七莲山之行,最大的收获并非龙头金雕,而是在这山间靠近山脚的地方,居然能给他遇到这般美伦至极的一个姑娘,貌若天仙,身段若娥,说是瑶池仙子下凡都丝毫不为过的白衣女子。

    南宫丰羽单手握剑,目不转睛的盯着那个白衣如雪的绝美女子,用力咽了下口水,他的眼神尤其火烈,喃喃道:“老子今个儿,可真是撞大运了啊!”此地无银三千两的江湖谪仙行